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_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于哪一年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氢云观察:国内首份!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正式发布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

3.新能源汽车的历史发展

4.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展阶段

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_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于哪一年

氢云观察:国内首份!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正式发布

       近日,氢云链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了解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机构正式关于印发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2020—2024年)的通知。

       图1?官网通知

       据悉,该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全面整理了国内外氢燃料电池相关现行标准,编制了氢燃料电池产业标准体系框架,提出了氢燃料电池产业关键标准制修订建议和标准化路线图。旨在解决行业技术标准总体框架不清晰、关键标准缺失、自主标准推广不足、上下游协同度低、标准专利情报弱等制约广东省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效、健康发展的问题。

       图2?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

       氢云链了解到,广东省的标准化路线图分2020年、2021—2022年和2023—2024年三个时间段;

       具体而言,标准化路线图分2020年、2021—2022年和2023—2024年三个时间段,从标准体系、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标准体系主要是构建符合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结构图,并不断完善改进。标准研制是根据技术成熟度和资源禀赋条件,制定多个层次的标准文本,补充完善标准体系下的标准。标准实施主要是开展标准宣贯、标准评价反馈、标准监督等工作。措施保障是从制度规划、平台建设、人才建设和国际标准化四个方面,阐述标准体系和规划路线图实施的支撑。

       图3?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规划路线图

       1、广东抢占行业标准制高点?

       这是国内首份明确提出的、完善的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技术体系规划,对国内产业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也有利于为国内其他地区的氢能产业发展提供参考。在氢能产业发展初期,佛山市对于国内氢能产业的各类标准制定同样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这显示了广东省整体对于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敢为人先的态度。

       2、行业发展,标准先行

       行业标准体系的缺失此前被认为是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快速发展的阻碍之一。随着近年来大量产业标准的推出,国内产业标准体系正在快速建立,但仍有大量细分领域存在标准空缺。现阶段国家对于国标的要求越来越严,主要应用在基础安全和重大项目配套上,在细的标准条款上鼓励地方和行业积极参与。

       在各地的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中,多个省市明确提出抢占标准制高点,但对于整体标准框架和具体操作方式并没有清晰的认识,相应的标准制定支持政策也不够清晰。

       广东是纯电动汽车市场推广成绩最好的地区之一,对于新能源汽车推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行业标准规范对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巨大推动作用自然有更深的体会,对于标准体系的制定也更加重视。

       3、总结

       只有实质性参与标准化工作,把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这样才能真正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标准化本身就是科学技术和经验积累,一项标准的“制定-实施-修订”的过程就是科学技术的“创新-应用-再创新”的过程。若希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就要利用技术标准这一手段,推动核心技术与标准的有机结合,增强企业产业市场竞争的能力。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

       1、新能源汽车是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车。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和太阳能汽车等。其废气排放量比较低。

       2、市场上在售的新能源汽车很大一部分是混合动力汽车,小部分纯电动车,还有多运用于公共交通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而在这里,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3、通常所说的混合动力一般是指油电混合动力,即燃料(汽油,柴油等)和电能的混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8月6日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一)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驰里程须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

       提出申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

       3,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目录》车型专项检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该申报车型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适时修订、调整列入《目录》车型的条件。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一)标注免税标识。

       1.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患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急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二)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新能源汽车的历史发展

       一、综述

       1.新能源产品改进情况 2.生产、检验能力和条件建设情况 3.新能源汽车年度生产、销售的总体情况 4.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法规的执行情况 5.国家和地方补贴的申报、获取情况 6.生产一致性内部检查情况(包括产品一致性自查情况、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自查情况) 7.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情况 8.监测系统的数据分析情况(包括监测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产品按车型、地域分布情况;单车运行里程、单一车型产量及总运行里程、全部产品产量及总运行里程、能耗数据及分析、故障和事故情况统计分析等) 9.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情况(包括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故障及相应的改善措施等) 10.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事件或事故及处理、汇报情况 11.动力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等)回收和处置情况      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销售额

       序号产品型号产品名称生产地址 产、销量(辆)和销售额(万元)合计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1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2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3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合计总产量     总销量     总销售额     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含超级电容器、燃料电池堆)采购情况

       序号产品型号产品名称生产地址 动力电池采购量(辆份)和采购额(万元)合计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1   采购量     采购额     2   采购量     采购额     3   采购量     采购额     合计总采购量     总采购额     四、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五、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六、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附件中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予以修改(见附件)。

       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序号准入审查要求一生产能力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应能保证产品加氢需要。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2*应按照投资项目审批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其中,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二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4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5*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进货检验可利用供方、外部机构的检验能力。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6*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三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7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8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9*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9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5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3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企业需重新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中期,1881年,第一辆使用铅酸电池的电动汽车出现

       燃油汽车出现之前,纯电动汽车早就开始应用。1900年,欧美出售的4200辆汽车中,40%是蒸汽机车,38%是电动汽车,剩下的22%才是燃油汽车。当时燃油车还在用外燃机技术,开起来噪音大,而且冒着黑烟,对于欧洲上层消费者来讲并不是首选。原来燃油车也有黑历史!

       第二阶段:20世纪初期,内燃机的发展,让纯电动汽车退出市场。

       随着发动机技术发展,启动机的发明以及生产技术的提高,燃油车在这一阶段形成了绝对的优势。再对比电动汽车的充电的不便性,这一阶段纯电汽车退出了汽车市场。

       第三阶段:20世纪60年代,石油危机使人们又重新重视纯电动汽车

       此时欧洲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由于石油危机的出现,人们开始反思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使人们重新审视纯电动汽车。受到资本的推动,在那十几年里,电动汽车的驱动技术有了较大的发展,纯电动汽车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小型电动汽车开始占据固定的市场,如高尔夫球场代步车。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电池技术的滞后,使用电动汽车制造商改变发展方向

       这一阶段由于电池技术发展滞后,没有重大的突破,使电动汽车制造商面临巨大的挑战。汽车制造商在市场压力下,开始研发混合动力汽车,以克服电池和续航里程短的问题。

       第五阶段:21世纪初期,电池技术有所突破,各国开始大规模应用电动汽车

       这一阶段电池密度提升,电动汽车的续航水平也以每年50公里的速度提升,电机的动力表现已经不弱于一些低排量的燃油车。我国更是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发展和产品落地,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产量最高的国家。

       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展阶段

       1.萌芽期(2001~2008年)

        这一时期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同时开启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项目,新能源汽车被正式推出。在这一阶段,示范推广的试点在进一步的推广和加深,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不断出台,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政策体系。代表政策为《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车示范推广试点等通知》。

       2.推广期(2009~2014年)

        这一时期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同时开启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项目,新能源汽车被正式推出。在这一阶段,示范推广的试点在进一步的推广和加深,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不断出台,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政策体系。代表政策为《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车示范推广试点等通知》。

       3.高速发展期(2015年至今)

        这一时期的产业政策与推广期类似,涉及推广试点、政策补贴等主要方面得以完善,但不同的是,这一阶段政策扩充到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因此对动力电池要求更高。自2015年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补贴标准在不断调整,呈现出技术门槛不断提高,补贴的额度不断退坡的变化趋势。代表政策为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进入了新的阶段,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补贴逐年退坡。

       好了,今天关于“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